维也纳体系
拿破仑兵败后,奥地利帝国于1814年至1815年于首都维也纳组织维也纳会议(其中曾由于拿破仑复辟而短暂中断),与欧洲列强协商建立后拿破仑时代的欧洲政治秩序。会议恢复了拿破仑战争时期被推翻的各国王朝和封建秩序,战胜国重新分割了欧洲的领土,维持了列强均势,其建立的欧洲国际秩序被称为“维也纳体系”。为维护维也纳体系,俄国首倡,普鲁士、奥地利响应,组建起“神圣同盟”,以抵制法国革命思想在欧洲的传播,对抗新型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不久后,英国加入这一盟约,形成“四国同盟”,后续欧洲多数封建国家陆续加入这一同盟。神圣同盟建立后,多次武力干预欧洲各国的革命运动,但由于国家利益不一致,同盟内部出现严重分歧,后续无力干预各国革命,最终在1848年欧洲革命时瓦解。
1848年欧洲革命
1848年欧洲革命(又称“民族之春”或“人民之春”)是在欧洲大陆多个国家中爆发的一场资产阶级民主民族革命,是欧洲近代史上规模最大、影响最深远的革命浪潮之一。十九世纪,工业革命推动资本主义快速发展,此时的欧洲同时存在着封建地主阶级、农奴阶级、资本家和工人阶级,阶级矛盾尖锐,列强间冲突不断,同时,法国革命思想广泛传播,逐步深入各个阶级。1848年,欧洲多个国家爆发不同形式的革命,包括法国(二月革命推翻七月王朝)、德意志(德意志民众要求建立议会制统一国家,但普鲁士不接受)、奥地利(匈牙利、捷克等要求民族解放,但被奥地利镇压)等。
德意志邦联
1815年,奥地利帝国在维也纳会议上将德意志诸国组织起来,形成德意志邦联,邦联是一个松散组织,各邦具有完整主权,设有议会,以奥地利帝国代表为主席。但普鲁士与奥地利之间经常争夺德意志的领导权。1866年,普鲁士在普奥战争中击败奥地利,解散德意志邦联,重组为北德意志邦联(承认南德意志各邦独立),统一邦联内部的交通和关税。1871年,普鲁士统一德意志地区,建立德意志帝国(也叫德意志第二帝国)。
容克贵族
容克(Junker)一词源自中古高地德语“Jungerherr”,原意是“地主之子”或“小主人”,指无贵族头衔的贵族子弟,后泛指普鲁士贵族和大地主。容克的先驱是12世纪征服普鲁士地区的条顿骑士团,在普鲁士地区建立起庄园经济为主的生产模式。16世纪,普鲁士建立,不断在易北河以东地区拓殖领土,贵族(无头衔继承权的)次子大量参与其中,在占领当地领土后建立庄园,成为当地乡村的实际统治者,形成乡村容克贵族阶级。1653年,勃兰登堡大选帝侯腓特烈·威廉赐予容克“完全支配”农民的权力(如婚姻安排、劳役剥削),并给予免税等经济优惠,作为交换,容克贵族要为国家提供兵员,容克正式成为普鲁士国家的统治阶级基础。19世纪以来,普鲁士资本主义迅速发展,容克的封建庄园经济逐渐瓦解,转变为资本主义农场,大部分容克开始资产阶级化,转向工商业或进入军队、政府担任要职,其中代表人物是普鲁士“铁血宰相”俾斯麦和德意志帝国元帅、共和国总统兴登堡。容克的阶级实质是封建地主贵族和军事贵族,因而政治倾向保守,主张君主专制、崇尚武力,是德国走上军国主义道路对外扩张的支柱性力量。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反法西斯同盟(尤其是苏联)为铲除德国军国主义,进行了土地改革(将容克土地收归国有或分配给小农),容克作为阶级消亡。
后拿破仑时代的法国
拿破仑战败后,波旁王朝复辟,路易十八即位。路易十八思想相对开明,尝试在法国引入议会制度,但以其弟阿图瓦伯爵为首的极端保皇派把控议会,压制自由派,试图恢复旧有秩序。路易十八死后,阿图瓦伯爵即位,为查理十世。查理十世极力推动封建保守主义政策,与自由派产生激烈冲突。1830年,自由派发动“七月革命”,推翻波旁王朝,查理十世及其子退位流亡,议会推举奥尔良公爵路易·菲利普即位,是为奥尔良王朝,也称为七月王朝。路易·菲利普一世接受君主立宪制,政治路线上极力制衡保皇党与共和派。但该政权代表金融资产阶级利益,根据纳税额决定议会选民资格,金融贵族集团垄断国家政治权力,工人、农民、工商业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对此感到不满。1848年,法国“二月革命”爆发,路易·菲利浦流亡,七月王朝结束。革命群众组建临时政府,建立法兰西第二共和国。临时政府缺少治理经验,未能受到民众认可,1848年12月,拿破仑的侄子路易·波拿巴通过cosplay他的伯父,宣传进步主义的政治主张,获得了选民的支持,高票当选共和国总统;后于1851年发动政变,解散议会,史称“雾月政变”,并于次年称帝,建立法兰西第二帝国。
弗里德里希·威廉·约瑟夫·冯·谢林(Friedrich Wilhelm Joseph von Schelling,1775年1月27日 - 1854年8月20日)德国哲学家,代表作《一种自然哲学的理念》《先验唯心论体系》《论人类自由的本质及相关对象》《学术研究方法论》《全部哲学尤其是自然哲学的体系》《世界时代》等。
1775年,谢林出生于符腾堡公国(今德国巴登-符腾堡州)的莱昂贝格镇,1790年进入图宾根大学神学院学习哲学和神学,他的父亲是这所大学的牧师以及东方文化教授。谢林与黑格尔、荷尔德林是同学兼室友,三人成为了好朋友。1792年,他从哲学院毕业,之后他开始研读康德和费希特,两人的思想极大地影响了青年时的谢林。1794年,谢林陆续出版了若干哲学文章,受到哲学界认可。1795年毕业,到莱比锡做家庭教师。1798年,年仅23岁的谢林受聘为耶拿大学的编外教授,讲授自然哲学和先验哲学。在此期间,谢林写出了他的早期代表作《先验唯心论体系》。此后,他辗转多地任教,并持续完善他的理论体系。
晚期的谢林哲学逐渐向神秘主义和宗教哲学靠拢。1841年,他被普鲁士国王召回柏林,接替了黑格尔去世后留下的哲学教席,并试图推广他的晚期哲学思想。他最终于1854年去世。
在讨论哲学之前,需要一般性地定义一些词汇:
一切知识都以客观与主观的一致为基础,两者不分先后,同时存在。哲学就是说明二者的一致性,也即“同一哲学”。
解释这一同一性时,因为没法同时解释二者,所以必须先进行拆解,人为地赋予了客观与主观先后顺序。从而形成了两条路径:
谢林并不讨论政治教科书里所谓“物质和精神的第一性”,因为在观念论看来,物质和精神无所谓“第一性”,其先后完全取决于研究方法。换言之,在谢林哲学中,“同一性”才是真正具有第一性的东西。原初状态下不存在任何的二分,包括主观与客观、物质与精神、现象与本质等等。
对于先验哲学而言,主观是具有优先性的,那么其方法论就是对于客观实在的普遍怀疑。这种怀疑不是对特定或个别成见的怀疑,而是针对“事物存在于我之外”(There are things outside me)这一根本成见的怀疑。同时,先验哲学还要说明这一成见究竟是如何形成的。
在先验哲学中,“外部性”本身是被构建出来的。在一般人的认识里,客观对象先于主观认识存在,但这一观点无从论证,是纯粹的独断论。
在人的理性意识中,除了“我在”(I am)以外,没有任何确实的命题。然而,这一命题又只能在人的意识之内成立,所以不具有任何普遍性,是绝对的成见。因而,在先验哲学家看来,“事物存在于我们之外”与“我在”在一般的意识中具有同一性。
这里的出发点比笛卡尔更进一步,笛卡尔需要从“我思”过渡到“我在”,谢林直接跳过了“我思”的阶段,人无非是通过“我思”的方式而在。同时,这里的同一性意味着一种普遍存在的短路:既然两者都是根本性的成见,那么人们就无法区分它们。当“我”被设定的时候,外部事物就作为“我”的对立面被设定了。
因而,先验哲学家的思维方式(与一般人相比)有以下特点:
普通人看到一个东西,只是看到这个东西本身,会认为这个东西的存在是天经地义的。而先验哲学家则会思考这个东西在人的思维当中构建出来的过程。普通人被困在概念体系当中,而先验哲学家则是要解构和重构这一体系。先验哲学家实际上实在扮演神的角色在进行创世活动。
先验哲学的任务,是说明客观侧与主观侧的同一性。然而,根据一般认识,其中存在一对矛盾:
谢林对于先验哲学的叙述分为两个视角。一个是哲学家的视角,一个是“自我”的视角。其中,“自我”呈现为一个不断攀登阶次,同时不断直观自己攀登过程的角色,从一开始的茫然无知,逐渐演化为更高阶的把握一切的存在。而哲学家则是扮演一个超越性的旁观者角色。到最后,“自我”和哲学家会相遇,发现彼此其实是同一的,都是绝对者的马甲。
知识活动需要某种普遍的中介作为知识的唯一根据。知识应当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体系的原理和根据在自身之内。这一原理是唯一的,是自身绝对等同的。这个原理就是先验观念论的原理,也间接地是所有具体学科的原理。知识的原理是在知识之内的、在主体之内的,即可被认识的。然而,这一原理并不是一个肯定性的原理,其表述应当为:“如果知识没有其最高原理作为所有知识的起源,那么就不会有知识。”
一般的知识体系根据在体系自身之外。譬如,医学的根据在医学之外,物理学的根据在物理学之外。但哲学(知识学)的根据必然在自身之内,哲学体系必须能够解释其自身。
哲学必须使其原理通过一个命题表述出来。必须既有形式,也有实质,两者互相制约。一般认为,一个实质性命题必须服从逻辑规律,因而以一个形式命题(逻辑规律)为前提。这个观点的谬误在于,认为逻辑原理是无条件的。然而,逻辑原理并不是纯形式的,它只是将其他命题的形式作为内容罢了。反过来,一个纯粹分析的形式命题,也必须以其分析对象的实质性综合为前提(如同一律 A=A,作为一个同一性的形式命题,必须以A本身的综合为前提)。因此,知识的最高原理应当是一个形式与实质互为前提,互相制约的命题或原则。
原理的演绎推导过程
一般而言,知识是可能的(无知本身也是一种知识),且必然能够至少认识到一种无条件的知识原理(如果不存在一种无条件的知识原理,那么一切知识都将陷入对其条件的无穷回溯中)。这种知识活动必然只在主观内,而与客观存在没有任何关系。显然,这是纯粹分析性的命题,只有同一律(A=A)所表达的知识符合这一条件,因为主词A的内容可以被抽掉,从而不具有任何客观实在性。
从综合性的角度,A=A意味着主体与客体的绝对等同,即自身对于自身的绝对肯定。这种绝对性是一切主观和客观事物的起源,即绝对者(上帝)。同一律的实在性则意味着对于绝对者的认识,是一切知识和认识与其自身保持同一的根据,是一切存在者存在的根据,也是永恒变化中的不变物。
其他的知识则超出了同一性的范畴,需要某种外在的东西为中介,即综合命题。但综合命题毕竟不是同一律,所以必须找到一个点,同时具备同一性和综合性,即概念和客体可以不经由中介达到同一,被直观者同时也在进行着直观。这个点只能存在于自身意识中。
任何思维活动都会产生一个概念。自我意识是一种思维活动,产生的概念即为“自我”。自我概念与其他概念不同之处在于,其他概念是否与其关联的对象一致是不确定的,但自我概念必然和自我本身一致,因为自我除了是自我意识的思维活动以外,不能是任何东西。换言之,自我是且仅仅对于其自身是观念的。自我意识唯一的作用是将自身客体化,自我完全是自我意识活动的产物,在这个意识活动之前,自我是不存在的。从而,在自我意识当中,作为主体的自我将自身客体化,诞生了作为客体的自我,我们需要寻找的思维和对象、现象和存在的同一性就在自我意识中被发现了。
此处对应费希特“自我设定自我”的过程。
而其他的客体,由于其与生俱来的客体性,无法进行自身的直观活动,也就无法与将其客体化的思维同一。这些客体也不可能是无条件的,它们必须经由某种中介(即前文提到的自我)才能成为知识。
应当注意的是,此处的意识并不是一般人认识的那种经验性的意识(例如“失去意识”,这种意识仅仅是维持表象的同一性),而是指设立对象、产生概念的活动本身(使“失去意识”能够呈现出来的原初活动),这就是纯粹意识(pure consciousness)或者自我意识(self-consciousness)。纯粹自我意识既不是表象,也不是客观事物,而是处在时间之外构成时间的本原活动,其他所有经验性的意识则必须要在时间和表象的序列中产生。在先验哲学中,活动要高于事物。
虽然说上面花了大篇幅来描述自我,但这一阶段的自我作为一种原初活动,在事实上是不可通过语言来描述的,因为语言本身也需要经过自我意识的中介才能被言说,而被言说出来的“自我意识”,和作为原初活动的自我意识是完全不一样的两种东西。从知识的角度,自我就像是宇宙大爆炸之前的奇点,在那之后才会有主体与客体、表象与本质、原因和结果、分析和综合的二分。从另一个角度,这种前意识的不可被言说的自我其实就是上帝。
当我们对于任何一般表象进行反思,我们会发现其属于同一个主体,这就是“我思”的概念,因而有“我思伴随着我的一切表象”。当我们摆脱一切表象,对思维活动进行根本性的反思,那么出现的概念就是“我在”。“我思”的命题是有具体的宾词(表象)的,而“我在”的命题是没有宾词的,也就意味着有无限的可能。
如果把我思比作放映中的电影,那么我在就是电影的幕布和放映机。
自我意识是绝对自由的东西,所以先验哲学是绝对自由的学问。而自由也必须通过先验哲学而被发扬。
自我意识的思维活动实质上是一种直观活动,这种直观不和客观世界发生关联,因而不是感性直观,而只能是理智直观。理智直观是一切先验哲学思维的官能,在进行哲学考察时,人是被考察的客体,也是发起考察的主体,人必须持续地发起理智直观,同时持续地反映这一直观活动。
先验哲学类似于几何学,是建立在“自我意识”这一纯粹主观的公理之上的,不以任何客观实在作为基础。
关于自我意识的推论:知识为什么可能
从经验性的认识来看,自我意识是盲目而受约束的,因为意识并不能决定自己不以自我的形式呈现和直观(自我在意识到自己在进行直观之前就在直观了)。自我意识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受限制的自由,这种受限不可能来源于外物,因而是自我在自身设限。但自我作为一种原初活动,又必然是自由和无限的,使得自我必须通过自我设限来使自己客体化来形成自我意识。存在不过是自由受到阻滞的表现。
这一段对应费希特的“自我在设定和反设中成为受限制的自我”。自我并不是自我,而是知识的容器。自由并不意味着“我”能够控制自我意识是否呈现、如何呈现(自我意识是被迫显现的),而是具有了能够设定自我和非我的能力,从而建构起整个观念世界,这种自由是不在自我意识当中被认识到的。只有无限的东西,才能在不受外物影响的情况下主动地限制自身。
自我在不断地进行自我直观,同时又被直观为无限(进行中)的生成过程。自我的有限性体现在这个生成过程的产物必须不断地超越和扬弃先前的产物。如果生成过程本身不受限制,那么其产物就不是生成过程本身,而是客观存在。自我的无限性是以自我的有限性为条件的,因为自我的活动必然设定界限,针对界限,然后超出界限,以至无穷。同理,自由是自我相对于受限的客体具有超越界限能力而言的。
设定界限是最重要的活动,可以赋予观念以现实性,其实就是《圣经》的开头几句话。此处超越可以是纯粹观念性的超越,即设想一个边界,再在观念上超出它。
综上,无限性就是(向无限扩展的)有限状态,这种无限性有且仅有自我能够达到。
简单而言,自我的无限性和有限性综合起来,体现为纯粹的否定性,即自我不断地否定和扬弃自身,不断超出原有的自身边界。这是自我的魔力(自由),也是自我的命定(束缚)。
自我表现出两种力量的对立,其一是无限(向外)发展的活动,是现实的、客观的、受限的;其二是(向内)直观自身的倾向,是观念的、主观的、不受限的。
自我作为一种纯粹观念性的活动是不受限的,但在直观客体时,必然会感受到限制,这意味着现实活动与直观活动的矛盾冲突必然要在一个点上达到均衡和同一。在这个均衡点上,某种外在的否定性力量会导致无限直观活动的阻滞,自我对于这种阻滞的觉察则被称为感觉,而自我则通过感觉推断出某个客体的存在。
这个过程可以这样比喻:自我就像一个电灯泡,向四面八方发出光线,光线碰到外部事物,赋予事物形式(规定性),再带着形式返回到自身,从而形成事物的表象。有限性由自我给出,又被带回自我,接纳到自我之中。观念性的自我必须超出自我之外,才能够接触到外部事物,又必须回到自身,才能够进行感知。
自我向外扩张的活动是无方向的,或者说是朝向所有方向的,这个扩张甚至不能标定活动的起点(即自我的所在)。只有在返回自身的过程中,这个活动才限定在一个具体的一维方向上,并在返回到自身时标定自我的位置。
自我意识的诞生过程是一个 while(true) 死循环,处于无法中断的动态之中,时间性也因此而被构建出来。此后,自我就体现为在时间内从一个表象到另一个表象的无限序列,在这个序列中,自我遗忘了作为直观者和限定者的身份。而哲学思考意味着跳出和反思这一序列,一方面,哲学思考囊括了自我意识的发生过程,另一方面,哲学能够自由地模拟这一过程,并意识到这一过程的必然性。哲学就是自我意识史。
在这个过程中,现实活动始终是受限的,而直观活动则短暂地与现实活动会合,塑造出一种精神上的界限,从而在现实活动中达到同一。因而,在谢林的哲学中,直观活动是具有创造性的。
知识之所以可能,就在于自我在进行直观时,不得不主动地接受和迎合了客观实在的有限性,不会把一个杯子直观成一个苹果。观念的有限性在于它在反映客观实在时,必然遵循特定的规定性;无限性体现在它永远在运行,永远在反映客观实在,永远要超出既有的规定性。应当注意的是,在谢林的哲学中,客体的概念、有限性都不是由客体直接给出的,而是由自我规定的。
先验哲学和其他的哲学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其他哲学(也包括自然科学)只能解释事物的存在,不能解释事物为什么会被意识所表象。譬如人吃糖会感到甜,其他哲学会从糖的物理化学性质、人的味觉等角度来解释,但不能解释人对于“甜”的第一人称体验。
创造性的直观:对于康德“物自体”的回答
物自体(thing-in-itself)是康德和经验主义者提出,用以与表象对立的概念。意识只能直观到表象,而物自体作为表象发生的依据是不可知的。
事物的规定性来自于自我的直观活动,也就是说,自我能动地创造了被直观者的规定性。在这个创造过程中,被直观者(事物)的依据本应是直观(创造)活动本身。具体的事物(对象)是创造性直观的产物,其界限即为自我与事物的界限。界限是偶然的,因为其根据则在其之外。
自我有不断超出自身界限的倾向,自我在直观事物的时候,会不自觉地去追溯其根据,然而事物本身是由自我的直观活动所产生的,一旦对事物进行直观(感觉),就没法对直观活动本身进行直观(理性直观),在自我意识当中就失去了直观活动,因而这种追溯会成为一种徒劳的追溯,并体现为对于事物根据的(再)创造活动。这个创造的质料(事物本身)是不自由的,但形式是自由的。换言之,当自我将直观活动纳入意识,对直观活动本身进行直观时,直观活动获得了现实性(此时直观活动本身的观念性就消失了),成为了新的客体,即物自体。
当我们看到一个杯子,我们会下意识的去想这个杯子的存在的根据(原因),但我们不能同时看到这个杯子的根据,对于其根据的想象都是被自我所创造出来的。
我们会认为事物背后有物自体存在,是因为自我不断地在直观过程中设置自身的对立面,而物自体就是超出了表象序列的一个终极的对立面。归根结底,物自体就是观念活动本身,是从属于主体的,物自体不可知是因为被自我所遗忘了。但是通过先验理智直观,我们是可以看到物自体的,因为物自体无非是观念活动本身。
与物自体的设定活动(观念活动的客体化)同时发生的,是客观事物的主体化,即自在之我(self-in-itself,或“我自体”)被作为物自体的对立面而设定。自我铺展开来,将客体纳入自身形成表象(感受),也成为自在的、从属于客体的东西了,人们会把这种感受看作是“自我”的本质。这并不意味着自我天然是客观存在的,而是说自我在直观活动中显现为一种自在存在。
观念发展到这一步,其实就是康德(也包括贝克莱、休谟等人所持)的表象与物自体对立的阶段。谢林的先验哲学与前者的理论的差别在于,他通过认识论反过来解释了本体论的发生机制。
物自体和自在之我的对立不是天然存在的,是自我直观自身造成的结果,也是自我通过感觉能直观到的最原始的对立。它们必须在同一个主体(自我)上相互制约,从而达到平衡。自在之我作为自身向无限扩张的努力,是肯定性的、具有现实性活动;而物自体作为返回自我的活动,则是绝对的否定性,不具有现实性,仅作为前者的限制而存在。
感性直观
受限的直观过程就是感性直观,感性直观具有创造性,其产物(对立的平衡点)就是表象。这对立是不可分的,且必须依赖表象作为中间的联结,物自体和自我都会主张其自身是表象的依据。
单纯的直观活动和对直观活动的限制,这对立的二者都是自我的(直观)活动,其对立本身是必然的,而对立的两方也必然通过第三种活动同一起来。在感官层面,两种直观活动就分别体现为内直观(内感官)和外直观(外感官)。内直观是自我的不可阻止的直观自身的倾向,外直观就是受到限定的直观活动。这二者的关系是不对称的,外在直观无非是一种受限的内在直观,但内在直观则并非外在直观。
直观内容即直观活动,我们所感受到的一切都是由创造性的直观所产生出来的东西。
然而,物自体和自我的对立并不是实质上的对立,而是被构造出来的,此时自我需要进行第三种活动对对立的两方进行综合,使其重新统一,这个活动的产物就是物质。此时,自我是作为理智而存在的。
物质就是在“物自体”之外套了一层“表象”的皮所构造出来的东西。
时间和空间
要认识到事物,就必须有一个与其对立的自我。自我在这一阶段是受限的,仿佛被约束在一个点上,这就是自我意识(内直观),也是自我对于当下(present)的觉知。时间性的实质,就是自我在直观向外扩张的活动的同时又不断返回到自身的过程中感受到的矛盾,即被迫地追溯自身的活动。相对应的,事物作为外直观的产物,即是对于内直观的否定,其体现为纯粹的外延性,即空间。
自我在直观自身,由于自我本身就是这个直观活动,因而每当自我要进行直观时,自我就会成为一个新的直观,其所直观到的东西就已经不是自我了。其实是一个“将来”的自我要去直观“过去”的自我,然而这种直观永远不可能成功,这个失败的痕迹就是“当下”。时间性就是无数个“当下”的堆叠。当一个“当下”被确定,就意味着其他所有的“当下”被否定,这个确定的“当下”意味着自我的无限展开,即是空间,也意味着对于被迫追溯活动的逃避。
时空就此诞生。对于自我而言,时间无非是对象化的内直观,空间无非是对象化的外直观,二者相互对立,相互限制。对于对象而言,空间性变成了实体,时间性变成了偶性。这就是自我与对象的对立的内涵。
对于时间和空间的认识,类似于“物我两忘”:当自我沉醉于自身(内直观)时,就会忽略外物的变化;而当自我沉醉于某个外物时,就会忘记时间的流动。
主体的存在史
主体作为原初存在(拉丁语:primum Existens)是一种无根据的无限性,即缺少一种有限性作为其对立面,也因此无法显式地将自己设定为无限。如果把主体称作A,那么原初主体不能够以任何形式存在,既不是A,也不是非A,更不是B。
这里面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如果主体要作为一个自由而无限的主体而存在,就必须放开自身,对存在漠不关心;而主体一旦注视自己(德语:Selbstanziehung),就会将自己客体化为一个异质性的它者,成为一个受拘束的偶然的存在。而当主体关注自身,它就成为了一个与原初主体相异的客体,我们可以称之为B。这并不意味着主体的本质变成了B,而是指主体的本质获得了一个新的存在样态。同时,主体又必须将自身视为A,此时它不再是一个纯粹的A(纯粹的A是无意识的),而是一个作为A而存在着的A——不能说它既是A也不是A,而必须说,它是A,是自身双重化(拉丁语:Reduplicatio)的A,即A作为A而被设定,A^2。
A正是通过B,使得自身完成了双重化,成为A^2。A^2是相较于A更高阶的东西,因而能够理解和把握A。A通过成为B,使自身从一个无限的绝对主体成为一个受束缚的存在。从而,它可以通过作为“某物之存在”来理解和把握自身,当它作为某物存在时,就是实在(德语:das Reale),当它理解和把握某物时,它是观念(德语:das Ideale)。
所谓的“物质”就是主体最初设定的“某物之存在”。
因果关系是必然性的连续序列,也是理智产生对象的基础。对象的因果关系不在于实体,因为实体是固化的时间,其本身是恒常不变的,因而因果关系是偶性中的规定性的联系(一个对象的偶性是另一个对象的根据),即时间序列的内在联系。时间是一维的,即向一个方向不断流逝的,要将因果关系确立下来,需要有一个回溯性的力量与时间流逝的力量对立。当原因在规定结果的时候,结果同时会对原因产生回溯性的规定力量,即否定和扬弃原因的力量。原因和结果必须在这一序列中同步被规定,进一步地,整个无限延展的因果序列也将被规定,理智不得不同步把握所有对象的并存状态,因果关系在这一层被认识为事物之间的普遍交互关系。
理智为了把握对象,需要一个“过去的事物”作为当下的依据,但就认识而言恰恰相反,一切都是当下的,过去是以现在为依据设定的。理智仅具有纯粹的现在性,又同时是一切过去、现在、将来的综合,因而具有绝对的永恒性。
此时引发了一组新的对立,即理智和连续的因果序列之间的对立。理智对于这一组对立的创造性直观将产生一个新的物质形式,一个被固化但同时又不断返回自身的序列,即机体。机体是理智的受限状态,靠内在的矛盾运动维持自身。显然,理智所支撑起的世界就是整个(可见)宇宙,而理智世界会反过来直观它自身为一个机体。原则上,理智会将机体直观为与其自身完全同一的东西,理想情况下,机体状态对于理智是透明的。如果理智对于机体有了显著的感觉,说明二者的同一性受到破坏,就会产生病痛和死亡。
以上是综合的直观过程,自我通过自我直观创造出了与自身对立的整个自然界,自身则以理智的形式存在。此后便是理智与对象的交互,这种交互是分析性的,不会创造新的事物,即反思,其形式是抽象,其产物是概念、范式、范畴等等。
以上就是先验哲学的理论哲学部分。到这里,才能区分先验(a priori)和经验(a posteriori)。人的知识(或认识)既是完全经验的,也是完全先验的。之所以是经验的,是因为自我对于一切概念的认识必然与对象同时产生且不可分离;之所以是先验的,是因为对象无非是自我直观过程中的产物,并没有什么真正外在于自我的对象和概念。因此,知识的先验性在于自我创造了一切,而经验性则在于自我遗忘了一切。先验和经验无非是理智在做哲学运思时的区分,对于自我来说,并无所谓二者的区分。
如果从整体去把握谢林先验哲学的理论哲学,其结构无非是一层又一层的自我直观所构成的。第一层的直观仅仅是原初自我对自身的直观,结果是绝对同一体的内在二重性;第二层直观是自我对第一层直观的直观,结果是自我的客体化和主体化;第三层直观产生了感觉、时空和客观对象;第四层直观产生了理智和机体。
原初自我是绝对无限的同一性,但其中又不可避免地蕴含二重性而导致自我分裂,因而自我就会直观到一个不整全的自身。每一层直观,自我都会从自身当中切下一块来变成非我的东西与自身对立,而受限的自我就借此爬上一个更高的阶次,来回头直观上一个环节的自身。这个结构的最高层就是理智,而与理智对立的,就是整个自然界。自然界无非是自我从自己身上剔下的血肉,但此时的自我已经被限制得不能再限制了,以为自然界是外在于自身的某个东西。
理论哲学解释了客观物质世界的存在。但如果只有理论哲学,自然会展现为一个无限提升阶次的序列,自我也会陷入不断限缩和客体化的循环,也就不会产生意识,人的能动性和第一人称体验也就无从谈起。整个体系就会变成某种纯粹物质的永恒空转。这就需要有一种力量介入进来,打断这一过程。这种力量不可能外在于理智,因为一切活动无非理智的直观(或者创造)活动。但这种力量也不能在理智之中,因为如果是这样的话,其结果就是前面说到的永恒空转,而不是相对稳固的理智与自然的二元对立。
所以,这种力量的来源,既在理智之内,又在理智之外。理智并非整全的统一体,不同的理智属于不同的个体,但具有完全相同的实在性。意识的开端是理智自身决定自身的力量,即意志,而意志的根据则在于某个理智个体之外的其他理智之中。这种不同理智之间的相互规定而又相互支撑的关系,被谢林称为“前定和谐”。(一般意义上的)自我意识其实就是自我直观在我之外的一般理智的活动。
意志划分了主观的自我意识和纯粹的客观对象;而意志本身又会在更高阶次的活动客体化,这个活动被谢林称为任性(有意识的自由活动)。最高级的创造则是艺术,因为其包含包含无意识的创造活动,如同启示或者奇迹,谢林也称之为天才,是最接近自然(不受限制)的创造活动。以至于,整个先验哲学体系所推演出来的全部机制,都必须经由这种美感创造(艺术直观)才能成为客观的东西。
自然是有目的性与无目的性的同一。从结果来看,自然是一个和谐的整体,但从过程来看,则是盲目的机械过程。这种同一是通过艺术直观实现的。
此处是对于康德“合目的性原理”的解读,大多数自然科学结论也与这一论断一致。譬如微观物质是不可预测的量子状态,但宏观物质则是确定和有序的;生物的演化本身只是基因突变,但从种群角度则体现了适者生存的总体趋势。在谢林看来,整个世界是按照绝对者的审美所搭建出来的,物质盲目地进行机械运动,绝对者从中挑选出符合其心意的部分构成自然。
从原初自我→一般客体→客观对象→机体→意志→任性→艺术创造,这是一条逐步升阶次,又逐步降阶次(拍平)的序列,反映了谢林的某种对称美学。
谢林将自然哲学定义为完整的,不可分割的哲学,也即哲学科学。这是区别于那些一般意义上的片面而肤浅的学科而言的,即那些从哲学处搬运来自己的本原,但追求各自的差异性和目的的学说。这类学说不能被称为哲学,而仅仅是依据于不同的观念性规定或“潜能阶次”(德语:Pontenz)对哲学的呈现。而哲学则体现于所有潜能阶次的同一性和总体性之中。
谢林关于自然哲学的核心命题是
自然并非被动的物质,而是充满生命力的、“无意识的理智”。谢林将自然的潜能阶次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
质料阶段
吸引与排斥作为是物质存在的前提条件。这两种力是最普遍也是最基础的自然规律,排斥意味着物质向外部全方位的展开,同时产生了空间;如果只有排斥力,物质就不会凝聚,吸引意味着对于排斥力量的反作用,代表对于特定物质的边界和限制。吸引力与排斥力的对立统一生成的是原始的空间物质,构成自然的基础物理结构。而光则作为同一性的表象所呈现,但处于这一阶次的光是静态、僵死的光。
无机体阶段
这一阶段以磁、电、化学过程等动力学反应过程为核心。三个过程分别对应三维空间的三个维度。其中磁过程代表着一维的线性反应,电过程代表着二维的平面反应,化学过程则综合了电磁反应,包含了三个维度。
谢林在此处的空间构建过程读来令人生疑,但排除掉谢林对于当时不成熟物理学的牵强附会,其中有着非常精细的结构。三维并不意味着物质本身是三维,而是说意识要通过三个维度去把握事物,最终表象为三维的物质。
物质需要被稳定地表象。第一阶段,排斥力与吸引力在一维的方向上构成平衡,那么平衡点就可以看作是物质的原初表象,这一阶段的物质绝对静态的。第二阶段,物质内部的不一致性使得它自身分裂为主体和客体,这个自我直观的过程扩展出了第二个维度(这个直观过程不能沿着第一个维度展开,否则就会破坏原初平衡)。第三阶段是对前两个阶段的综合,前面的所有矛盾需要被他者(意识)所表象,因而发展出第三个维度。
综上,一维和二维的世界不足以支撑物质表象它自身,物质至少要以三维的样态才能被意识所把握。至于四维或更高的维度,理论上是可以存在的,但意识在第三个阶次就迫不及待地表象物质,并不再往更高的维度发展(或者把更高维度的直观活动全部拍平成了三个维度)。
有机体阶段
到了这一阶段,生命出现,生命通过“刺激-反应”机制维持再生,体现为感受性(神经)与应激性(肌肉)的对立统一,标志自然从物理层面向生命层级的跃升。
谢林的自然哲学所阐述的就是无意识自然的发生,并最终达到意识的过程。这个过程和先验哲学从意识到达无意识自然的过程几乎是同构的。谢林以此强调了其同一哲学的核心思想:物质和意识是同一的,无论从结果还是发生机制看来都是如此。
谢林的体系出发点在于同一性,即,一切实在的东西和观念的东西的本原就是同一性。这一本原又可以很方便地称为“绝对者”或者“上帝”。然而,绝对者不得不面临二重化的命运,即同一性本身内在地有差异性(德语:Selbstdifferenziirung),使其分离为实在和观念的对立双方。其中实在的部分即存在(德语:Seyn)或实存(德语:Existenz),观念的部分为存在者(德语:das Existirende)。这两个本原分别代表着无意识、黑暗、恶的部分(物质)和有意识、光明、善的部分(精神)。
这里最重要的是把存在和存在者区分开了。以椅子举例,其存在的根据是构成椅子的物料,譬如木头、钢铁、塑料等;而其作为存在者的依据是其作为“椅子”的规定性。椅子的物料难免随着时间而衰朽,但椅子作为精神概念并不会因为其存在根据的灭失而受损。类似于亚里士多德对于质料与形式的二分。
自我意识的生成过程,就是上帝从无意识的部分出发,通过潜能阶次的提升过程,不断超越自身相对低级的部分,从而将无意识的部分从自身分离出去,达到更高级的意识层次。对于上帝而言,这个过程是完成时,上帝自身是绝对的存在者,纯粹的光。对于人(有限的绝对者)而言,这个过程是进行时。一方面,人的根基在“非存在者”,是从自然当中生长出来的,因而具有独立于上帝的自由;另一方面,人在不断向“存在者”过渡,所以相对于自然也拥有自由。
这里是对斯宾诺莎主义的发展,斯宾诺莎的实体一元论虽然也强调物质和精神的同一,但他的实体是僵死的。而谢林则有进步主义的色彩,认为世界是上帝的自我完善的过程。这是谢林版本的“神正论”,与莱布尼兹的理论不同,谢林认为恶是有其独立本原的,并非只是“善的缺失”。
绝对者是在时间之外的,所以并没有一般意义上的自我意识。但绝对者要确认自己是绝对者,就必须创造出受限的意识才能回溯性地把握这一点。也就是说,人类其实是绝对者进行自我直观的中介。这个过程类似于柏拉图的“回忆说”。
自然本身代表着最初的潜能阶次,人是自然界往更高潜能阶次爬升的努力。但人被抛入自然界中,受到自然界的辖制,又不断尝试脱离自然界,破坏了自然本身的某种同一性,这就导致人与自然之间产生了尖锐的矛盾。因而,人类不得不寻求一个新的统一体作为赖以生存的第二自然界,即国家。国家本身是统一的尝试,但国家本身受到自然的制约,国家与国家之间存在矛盾,最终陷入盲目的暴力。另一个统一的尝试是教会,教会本身是纯粹内在的心灵的统一体,不受到自然的限制。然而,纯粹内在的教会又无法在自然界中发挥作用,当其转向世俗则会重蹈国家的覆辙。谢林认为,应当结合两条道路,在国家内部发展出一个宗教本原,进一步使本原在不同民族之间普遍化,最终实现不同民族的伟大联盟。
在人类精神层面,谢林也将其分为三个潜能阶次。第一阶是心灵(德语:Gemüth),是精神的黑暗本原,代表欲望和情感。第二阶是精神(德语:Geist),代表知性和意志,在这一阶段,人已经超出了本能和欲望,但没有超出个人的局限,包含着自私、愚蠢和疯狂。第三阶是灵魂(德语:Seele),是人类精神中内含的神性,代表纯粹的善。
人作为一个整体,生命是其第一个潜能阶次。从第一个潜能阶次到第二个潜能阶次的过渡叫做死亡。死亡是必然的,因为人存在的根据(身体)与人作为存在者(精神)是不相容的,因而人必须要摆脱其非存在的部分,而成为纯粹的精神。
人生长于黑暗,但趋向光明,意味着人在具体活动中体现出盲目性和恶,但最终会推动社会往善的方向前进。这里面并不是基于道德判断,而是辩证法在起作用,如果不能往好的方向发展,那么坏的部分就会在某种盲目的力量下消亡,归根结底要往好的方向发展。这里集中体现的谢林的进步主义思想。
谢林的体系相对于前人的体系是重大飞跃,他通过潜能阶次的理论,将整个理智发展史都包含其中(也包括他自己的理论)。所以,在谢林的体系中,可以看到历史上从巴门尼德到费希特几乎所有重要的哲学思想的影子。
谢林的理论指出的最重要的一点在于,意识不能够无条件地直接把握一切客观事物,必须加以限制,在时间序列当中逐步把握。比如对自然界认识,就必须分为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等,生物学又进一步发展为动物学、植物学、医学、生态学等等。在这个过程中,自然不断将自身精神化,并不断地提升自身的阶次,而意识也在不断地赋予自然以新的内涵。
谢林的意识形态是典型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在他的本体论中,精神代表资产阶级,物质代表普罗大众,而绝对者则象征普鲁士国王。他的早期哲学是强调精神和物质的同一的,此时精神本身是绝对者的代行者。在后续发展过程中,他开始强调“天启”,精神成为了物质向绝对者过渡的中介。对应到现实,则是谢林从早期的激进资产阶级逐步沦落为普鲁士王权发声筒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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