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大革命
18世纪晚期,法国陷入严重的经济危机、社会危机、财政危机,底层人民食不果腹,上层贵族纸醉金迷,社会矛盾空前激烈,同时,在启蒙运动影响下,新兴资产阶级的阶级意识开始觉醒,开始成组织地追求政治权利。1789年,法王路易十六为缓解财政危机,召开三级会议,意图向市民阶级增税。市民阶级激烈反抗,组建国民议会宣布要制定宪法,并武装起义占领巴士底狱。路易十六勾结外国君主意图武装反革命,被革命者逮捕并处死,法兰西第一共和国建立。此后,雅各宾派上台,为压制国内外反对力量,新政府实行恐怖统治,逮捕并处决大量反对者。1794年,法国反对派发动热月政变,推翻了雅各宾派政府,法国大革命落幕。
法兰西第一帝国
拿破仑·波拿巴(Napoléon Bonaparte,1769年8月15日 - 1821年5月5日),出生于科西嘉岛,深受启蒙思想影响。拿破仑原本是一个基层炮兵军官,于1793年在土伦抗击保皇党叛乱及英国入侵时崭露头角,后在督政府时期镇压暴动有功,升任将军。此后,拿破仑在对外作战上立下赫赫战功,击破反法同盟,成为法国的民族英雄。1799年11月9日,拿破仑发动雾月政变,废黜督政府,自任执政。1804年,拿破仑加冕成为皇帝,法兰西第一帝国建立。1806年,拿破仑在德意志地区组建莱茵联邦,迫使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退位,神圣罗马帝国解散。
为了对抗法国,神圣罗马帝国、普鲁士王国、英国、俄罗斯、奥斯曼、那不勒斯王国、葡萄牙、瑞典等欧洲多国多次组成反法同盟,但均被拿破仑带兵击溃。
其中,1806年10月14日,法军在耶拿战役中击败普鲁士军主力,10月25日进占普鲁士首都柏林,普鲁士名存实亡,第四次反法联盟开始瓦解。
1814年,拿破仑败于第六次反法同盟,宣布退位并被放逐至厄尔巴岛。同时波旁王朝复辟,路易十八登上法国王位。1815年,拿破仑复辟,后兵败滑铁卢,法兰西第一帝国正式宣告终结。
约翰·戈特利布·费希特(德语:Johann Gottlieb Fichte,1762年5月19日 - 1814年1月27日),德国古典哲学家,代表作《全部知识学的基础》《自然法权基础》《伦理学体系 根据知识学的原则》《试评一切天启》《论学者的使命》《论人的使命》《告德意志同胞书》《纠正公众对于法国革命的评论》《现时代的根本特点》等。
费希特出生在神圣罗马帝国萨克森选侯国的拉默瑙,从父亲那里接受了基本的教育,从小就表现出非凡的才能,被当地贵族赏识而进入耶拿大学神学院学习。1784年,由于经济原因,他不得不辍学做家庭教师维生,在此期间接触哲学,并被康德的理论所吸引。1791年,他前往哥尼斯堡拜见康德,并通过他的作品《试评一切天启》获得康德赞赏,这篇文章发表后,费希特声名鹊起。1794年,费希特成为耶拿大学教授,主持康德哲学讲座,并完善他的哲学体系,1799年因宣扬无神论而被耶拿大学开除。
法国在与反法同盟的战役中击败普鲁士后占领柏林。费希特多次发表演说,号召建立建立德意志民族共同体抵抗外敌。后当选成为新成立的柏林大学校长,于1814年病逝。
费希特在《全部知识学的基础》中,提出了他称为“知识学”的哲学体系。费希特将自己的哲学体系称为“知识学”(“知识学”是费希特赋予哲学的新名字,哲学就是“知识之知识”“意识之意识”),强调哲学就是研究意识活动的学问,也是继承了康德的认识论转向。在费希特看来,康德并未将康德主义贯彻到底,二元论使得康德哲学无法构建起统一的体系,包括物自体和现象的对立、经验和先验的对立、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对立。
费希特将哲学分为两种,一种是从客体出发解释主体,用物质解释意识,即唯物论,他也称之为独断论(因为唯物论在自我之外,超验地设定了一个最高的“物质”,斯宾诺莎主义被他看作是将唯物论贯彻到底的形态);另一种是从主体出发解释客体,用意识解释物质,即唯心论。“将康德贯彻到底”的费希特认为,唯物论无法解释从物质到意识的过渡,因此坚持彻底的唯心论立场。
与笛卡尔、斯宾诺莎等人一样,费希特认为应当有一个最高原则作为哲学体系的起点。他认为知识学的出发点是自我(德语:das Ich)。此处的“自我”并非某个个体的偶然的自我意识,而是一切意识的基础和依赖,是能够通过自身维系存在的行动能力,费希特称其为事实行动(或本原行动,德语:Tathandlung)。
此处是费希特与康德及传统形而上学理论的核心区别,即本原不是某种静态实体,而是一个动态过程,任何事物的实在性不是天然具备的,而是被自我的行动所动态地赋予的。这一点将通过“设定”的概念被反复强调。
费希特看来,哲学是“科学之科学”。一般的科学研究的是自由的、有限的、经验的东西(外在的事物),而哲学研究的是知识成立的前提(内在的底层意识结构),是无限的、先验的、绝对的必然性。虽然说费希特跳过了本体论,直接研究认识论,但实质上费希特的认识论本身就承担了本体论的职责,“存在”在“自我”当中被生成出来了。
费希特提出知识学的三条公理:
设定(德语:setzen)是知识学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大概意思是意识允许某个概念以某种形式发生的活动,其作用是构造一个符号学框架,使得主体能够赋予这个概念以实在性。
费希特通过逻辑学的“同一律”,即“A=A”(A是A)来解释这一原理。“A=A”的命题被提出时,A也被设定了,这个命题等价于“如果A存在,那么A(以其自身为形式)存在”。这个“如果-那么”的关联关系是无条件必然存在的,费希特将其称之为X。
这条被称为X的规律是由自我无意识地设定的,另一方面,也是自我设定能力的前提。A必须依赖于X才能够被设定,而X也必须伴随着一个A才能够显现。此时,作为主词的A和作为宾词的A被X关联起来,在自我当中被设定了。
上述推论可以总结为:任何概念A都直接且仅能在自我当中被设定。而这种设定能力X本身也是由自我所设定的,因而X也被表述为“我=我”(或“我是我”)。
一方面,X是自我所立下的“设定”能力;另一方面,X也约束了自我,必须按照X所约定的设定方式来进行设定活动。X是自我给自我定下的活动规则。
“A=A”的依据必然是“我是我”,但二者存在重要区别:“A=A”并不意味着A现实存在,例如,人们可以说“圆的方是圆的方”,但这不意味着圆的方现实存在。而“我是我”必然意味着“我”存在,因而“我是我”可以进一步简化为“我是”或者“有我”。在“我是我”这个命题(以及一切依赖于这个命题的其他命题)被确立之前,“我”的存在已经在无意识当中直截了当地确立了。在这个设定过程中,自我拥有全部的实在性。简言之,人之所以是他所是的东西,完全是因为他存在。
在费希特的论证当中,“A=A”只是任意选择的推理起点,但不是必然的。在他看来,任意的命题都必然能够推出“我是我”。这种任意性和必然性才是“自我设定自我”成立所在,费希特一般用“直截了当”来表述必然性。但对于哲学家来说,从同一律出发进行论证是顺理成章的,如果使用其他命题,就需要额外证明主词宾词之间的连接关系了。
在海德格尔那里,“存在”被理解为“被设置”,这是后话。
应当区分笛卡尔的“我思”与费希特的“自我”。我思是思想者的意识活动,而自我是前意识的。在费希特看来,思想仅仅是“我”存在的某种形式和规定,而不是存在的本质。
费希特的观点总结起来应该是我在故我在。
费希特通过逻辑学的“矛盾律”,即“非A≠A”来解释这一原理。“A=A”包含了作为主词的A与作为宾词的A,主词A是被直接设定的,而宾词A则是在设定过程中被反思的对象。此时,反思行动就在A的对面树立起了一个非A的对象。
A是不能够反思作为主词和主体自身的,必须首先分割出一个作为宾词和客体的A,然后再以其为目标进行反思。正如费希特在《论学者的使命》中提到的,“他之所以是他所是的东西,首先不是因为他存在,而是因为在他之外有某种东西。”
这个过程与设定过程同样是对立的,费希特称之为对设(或反设定,德语:entgegensetzen)。因而有“非A≠A”(此处的≠解释为对立)。任何事物A都必然与其对立面同时被设定,至于对立的两方哪方是A,哪方是非A,这并不重要,仅取决于思维的出发点。对设行为同样是自我所设定且作用于自我的,其产物就是非我(德语:das Nicht-Ich)。非我在被设定过程中,将会扬弃掉自我,因而非我具有全部的否定性。
“自我设定非我”是费希特知识学的核心步骤,规定了内容和差异。这里的非我可以通俗地理解成现象世界,或者说是现象世界得以呈现的场域。
这一条公里所确立(依赖)的活动是限制(或分割),费希特称之为y。自我通过对设活动设定了非我,如果没有限制,非我将彻底扬弃自我,而同时非我自身的对设活动也将扬弃非我自身。这就构成了一对基本的二元矛盾,自我不可能既是自我又是非我,既设定自我又扬弃自我,既设定非我又扬弃非我,因此自我不得不给设定出来的自我与非我施加限制。此时,自我和非我都变成受限的了,非我也就失去了彻底扬弃自我的能力,而只能够部分地扬弃自我。非我和自我成为从一个整体的原初自我中分割出来的两个部分。
这个限制活动和对设活动是同步发生的,只是在反思的过程中被人为地分开了。
此处的“可分割”也可以理解为“受限制”或“受规定”。
此时,原初的绝对自我被彻底扬弃,成为了舞台的背景,而舞台之上只留下了被分割出来的自我和非我相互制约,相互规定。
意识:“我到达现场时,现场只剩下了一个可分割的非我和可分割的自我在对立”。这就意味着,意识是没有办法目击“自我设定非我”的过程的,也就没有办法证明自我和非我都是由自我所设定的。从结果上看,物自体(非我)的问题并没有被彻底解决。如果自我与非我的二元对立是必然的,那么这种“二元对立”会成为比“自我”更加本质和原初的东西。
设定出来的非我和自我各自占有原初自我的一部分,且相互拮抗:自我的实在性每被扬弃一分,就设定等量的否定性于自身,非我的实在性就多出一分。这就是费希特的“量的辩证法”。
这种“自我设立一切”的观点,相当于把每个人都当成是诸葛亮,不出门就可以知道天下事。
有了上述的三条公理,我们便可以把一切对立统一起来,既克服了二元论的问题,也因此解释了康德的“先天综合判断如何可能”的问题。这三条基本原理按照正、反、合的步骤构成了一套基本的辩证法结构。这就是知识学的整个基础。
费希特的哲学被一般认为是主观唯心主义,同时受到广泛的争议。
一方面,“自我”是一个很可疑的逻辑起点,作为一种意识,自我竟然不能够“直截了当”地显现自身,而必须借助非我来显现自身,作为最纯粹的意识,却又必须依赖于大脑这一物质实体才能够显现,自我的实在性本身是有问题的。
另一方面,“自我”的内在结构过于简单,使得人们无法相信它可以承载复杂的现象世界和人类历史,同时也很容易陷入到唯我论当中去。这是主观唯心主义的重大缺陷。自我实际上是很弱小的,而物质是死硬的,它没有办法脱离物质去任意设定任何事物,一个苹果存在着,自我只能将其设置为一个苹果,而不能将其设置为一个馒头或一辆汽车(除非这个自我得了精神病)。所以,费希特的“自我”归根结底还是一套形而上学框架,费希特晚年逐渐也保守化。
费希特的“自我”是一种永恒的“事实行动”,根据前面提到的三条公理,这种行动会展现为“自我不断设定非我与自身相对立”的过程。这个过程好比是从原点(原初自我)不断向朝外部扩散的光线,而非我就是光线遇到的阻碍。光线碰到障碍物时返回自身,这就在一个局部达成了自我与非我的同一。原初自我是具有无限性的,这也就意味着光线将以无穷远为目标前进,这就意味着自我将永远朝着一个无法到达的“彼岸”不断努力前进。这个无限的前进运动又可以看作是对于原初自我的回归运动。这和康德的实践理性是一致的。
在无穷远处,有一个巨大的非我在等待着。黑格尔批判费希特“只认识到有限的精神,不认识无限的精神”。
康德和费希特都深受法国启蒙思想影响,代表了德意志新兴资产阶级立场。康德的理论是相对温和和保守的,关注人的内在道德;而费希特受到法国大革命的鼓舞,提出了更加激进的法哲学和伦理学理论。如果说康德的“对象要符合人的知识”代表一种静态和被动的伦理态度,那么费希特将代表事实行动的自我作为哲学的起点,“自我设定非我”则表达了一种“改天换地”的激进姿态。费希特旗帜鲜明地支持法国大革命中的雅各宾派,反对君主专制,宗教理论又被认为是无神论,也因此受到当时德意志地区各个政府的敌视。
社会形态
费希特认为,人类的世俗生活的目的,就是人类在这种生活中自由地、合乎理性地建立自己的一切关系(即建立理性王国)。与英国的自由主义者不同,费希特的自由并非是个人的自由,而是整个族群的自由。费希特提出:“人注定就是社会的。”
费希特将人类历史划分为五个阶段:
费希特认为,当时的德意志处在第三时期的末尾。
不知道恩格斯的社会形态论是不是来源于此。
爱国主义
费希特追求的是一个理想的,人类相互联系成为一个整体的社会。费希特认为人类应当秉承世界主义——一种认为人类生存的目的会首先在民族共同体中得到实现,并逐步推广至全人类的信念。世界主义在现实中的体现,就是爱国主义。
费希特被认为是现代爱国主义理论的开端。
为发扬爱国主义,费希特提出,要施行新的教育。教育应当能够激发学生学习的自主性,而不仅仅是死记硬背。接受这类教育的学生,目的是成为一个合格的民族共同体成员,是作为理性的人得到完全的发展,应当能够构建出一套新的更高的社会秩序,以至于达到超凡脱俗的“宗教”层次。
费希特尽力在唤起德意志民族意识。他提出,德意志原本是日耳曼民族中的一个部族,和其他部族的区别在于,德意志人保持和发展了本民族,而不是使用外族的语言、习俗和文化。例如,德意志人始终说德语(日耳曼土话)而不是说拉丁语,德意志人保留了原始日耳曼人的联邦制,而没有转变为罗马的君主制。
在形成民族的各种因素当中,最重要的是语言,而不是政权、地理、血统。因为“语言塑造人远胜于人塑造语言”,只要讲同一种语言,无论由谁统治、所居何处、如何混血,民族都可以保持其本性。语言作为一种感性符号,内在地凝聚和承载了本民族整个发展过程,语言必然是和本民族的历史、文化、习俗、思维模式相适应的。如果一个民族放弃了自身的语言,转而使用其他民族的语言,就好像是成年人突然回到了儿童时期,失去了自身民族的传统,换取了外来的平淡而僵死的历史,而原有语言所承载的本民族的生命就此中断了。
这里指的是其他日耳曼民族不讲德语,改讲(死掉的)拉丁语,属于是邯郸学步。
政体方面,受法国大革命影响,费希特推崇共和主义(认为德意志具有共和主义传统),反对君主制。
应当说费希特对爱国主义的阐述直到现在都具有相当的进步性,基于语言认同的民族主义理论更是比现在仍然盛行的血统论、地理决定论、民族沙文主义等等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但是我们都知道,在他之后,德国人篡改了他的理论,并且朝着他的反面一路狂奔。只能说历史对着他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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