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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 2024/04/27 09:47

哲学史学习笔记(二) 中世纪篇2 教父哲学

教父哲学是公元2~5世纪早期,基督教为其教义辩护的一种宗教唯心主义思想体系。它是由护教者基于圣经,利用古希腊罗马哲学,特别是新柏拉图学派、斯多亚学派的学说建立起来的。所谓教父,是那些既宣讲又著作的护教者,他们对制订和论证基督教教义作出了贡献,因而被尊称为“教会的父老”,简称“教父”。教父哲学因此而得名。

德尔图良

德尔图良(Tertullianus, 150 - 230)罗马帝国阿非利加行省迦太基人,是教父哲学的先驱。

教父哲学的特点是强调信仰的决定性作用,理性必须服从于信仰。德尔图良有一句被误传的话:“因为荒谬,所以相信”(I believe because it is absurd.)常被用于证明这一观点。但事实上原话是德尔图良在《论基督的肉身》中写的,英文表述如下:

and the Son of God died, it is utterly credible, because it is unfitting; and he was buried and rose again; it is certain, because it is impossible.
神的儿子死了,这是完全可信的,因为这不合现实;他被埋葬后又复活了,这是确定无疑的,因为这不可能发生。|德尔图良

此处并不是说教徒必须挑着荒谬的东西去相信,而是表示人的经验与理性是有限的,正因为上帝能够做到常人认为的不可能之事,他才值得信仰。理性是对感官的补足,信仰是对理性的补足

虽然这听起来很离谱,但这是宗教教义唯一能够自洽的逻辑。

三位一体

在《驳帕克西亚》中,为反驳“神格唯一说”,德尔图良首次提出了“三位一体”的理论,发明了“位格”“本质”等新概念。

位格(Person),在古希腊语中表示戏剧中演员戴着的面具,以及其对应的角色。所以可以将“三位一体”理解为神的三张面庞。

圣父、圣子、圣灵都可以被称为神,共享同一个本体,但各自又能够独立行动。三个位格并不完全平等:父是一切的源头,圣子自圣父而出,圣灵则是圣子的差遣。

有点像玄幻小说里面的分身,不需要担心分身出现“自我意志”然后背叛的情况。

三位一体教义的提出是为了回答这样一个问题:耶稣是否是神?如果是,那么神就不是唯一的;如果不是,那么耶稣凭什么拯救人类?所以,耶稣必须与神是一体的。圣灵同理:耶稣死后,人是通过圣灵与神联系的;只有圣灵与神是一体的,人才能够与神联系。这样一来,就确立了耶稣在教会内部的正统地位。

奥古斯丁

教父哲学的代表人物是希波的奥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 354年11月13日 - 430年8月28日),主要著作有《忏悔录》、《上帝之城》、《论三位一体》、《论原罪与恩典》、《论自由意志》、《论基督教教义》等。

知道就好了,非研究者没必要看。

创世说

《上帝之城》中,奥古斯丁对上帝创世的过程做了新的诠释。虽然《圣经》中说上帝花了六天时间创造了万物,但《西拉书》中有一句“他同时创造了万物”。

奥古斯丁认为,时间与空间本身也是上帝的造物。在上帝创世之前,是不存在时间和空间的概念的。因此,“六天创世”只是一种便于人类理解的寓言式写法,事实上上帝创世是在瞬间完成的。

进一步地,他认为时间是上帝赋予的主观体验,一切时间只有当其正在发生时才可以衡量。因此不存在过去和未来,一切都是“现在”。过去的,叫做“回忆”;将来的,叫做“期望”。

这倒是非常独特的时空观。

上帝之城

这个教义出自一场基督教与异教论战。当时罗马刚刚被日耳曼的蛮族所劫掠,有人质疑是因为罗马人接受了基督教,从而被(罗马的)神明所抛弃和惩罚。奥古斯丁反驳这一观点,说这正是因为罗马人一直以来都是信的歪神,所以蛮族入侵是上帝的惩罚。

奥古斯丁认为,人类所生活的世界被分为两个部分,一座城由按照肉体生活的人组成,另一座城由按照灵性生活的人组成。前者是“尘世之城”,是撒旦的领域,代表着堕落,表现为异教徒(传统罗马人)的生活习惯。后者是“上帝之城”,是由上帝的选民(基督教徒)所构成的社会。

当审判日到来之后,世界就会一分为二,“尘世之城”会成为地狱,而“上帝之城”就会进入天国,接受神的救赎。

这其实就是柏拉图的理念论的拓展。“尘世之城”是现实世界,而“上帝之城”是理念世界。

“上帝之城”的现实代表就是基都教会。

三位一体

奥古斯丁发展了德尔图良的“三位一体”教义。

奥古斯丁提出,上帝具有圣父、圣子、圣灵三种位格,这三者互相区别,但共有一个本体(essence)。其中,子出于父之中,因此称为圣子;圣灵是父子之间的沟通与恩赐,从父子而出。这三者在作为概念提及时略有区别,但在本质上完全平等。

三位一体是基督教教义中最晦涩的内容,充满了矛盾与冲突,也有很多与《圣经》不符的地方,就连奥古斯丁也无法完全解释。于是教会只好告诉信众:你信就完事了,别管那么多;要是不信,那我宣布你是异端。

但三位一体问题的分歧始终存在,甚至东西教会的分裂也受此影响。具体来说,东正教认为,圣灵是仅出于圣父的,和圣子没关系。

原罪说

奥古斯丁提出,亚当和夏娃吃掉了善恶树的果实,因此背上了罪恶。又因为全人类都是亚当而后代,这种罪恶会随着血脉传承,因此全人类都是有原罪的,所以在尘世间需要受到惩罚。

因此,奥古斯丁支持奴隶制的存在。他认为,奴隶制是对罪恶的惩罚。只有罪恶被根除之后,奴隶制才会结束。

这其实是基督教与奴隶主做的妥协。基督教利用教义给奴隶主背书,支持奴隶主继续压迫奴隶,换取奴隶主对基督教的支持。

虽然大家都是人,大家都有原罪,但是有的人可以当奴隶主,有的人可以当教士,有的人只能被奴隶主和教士奴役。其实可以这样理解:上帝其实是三体人,而教士和奴隶主是地球三体组织的带路党。

神正论

奥古斯丁基本上照抄了新柏拉图主义中“恶是善的缺失”的说法。

他提出,上帝是全善的,因此上帝的一切造物都是善的,即便是“恶”,其本质也是善的,上帝也能够将“恶”转变为善。但是上帝赐予了人类自由意志,当人选择虔诚地信仰上帝时,那么就是善,但当人的选择与上帝背道而驰时,就体现为恶。因此一切“恶”都来源于人类本身,而不是上帝的错。

这种会使人导向“恶”的原因,就是人所具有的原罪。只有通过洗礼才能去除原罪,但原罪的根源是无法去除的。只有神的恩典才能完全净化人类。

所以所有人都要乖乖听话。又因为神其实不存在,所以人的原罪是永远无法根绝的,教会就可以永远统治了。

这里就有了一个问题:上帝是否知道人类的自由意志会导致罪恶?如果不知道,那么上帝不是全知的;如果知道但无法改变,上帝就不是全能的;如果可以改变但不作为,上帝就不是全善的。

奥古斯丁的回答是:预知不代表驱使。这些罪恶终究是人类依靠自由意志自行决定的,上帝确实预知了,但他并不打算阻止,只是等到未来的时候进行惩罚。

所以上帝就是一天到晚拿着个小本本记着谁干了什么坏事,等着秋后算账。这和中国传统神话里的判官好像也没有太大区别。

又有了一个问题出现了:既然自由意志会导致罪恶,上帝又为何创造它?

奥古斯丁强调自由意志的重要性,他认为只有拥有了自由意志,人才能够正当地生活。自由意志是人区别于其他动植物的最重要之处。因此,上帝宁愿容忍罪恶,也要赋予人以自由意志。同时,能够创造自由意志也证明了上帝的伟大。在某种程度上,罪恶的存在是有必要的。

越是找补,越暴露出上帝的无能。因为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是上帝创造的,人类的“正当地生活方式”是由他定义的,“自由意志”也是由他赋予的,人类的思维结构、行事方法也来自于上帝。既然罪恶是不好的,那么为什么要设计一套包含罪恶的生活方式呢?为什么要赋予人类会导向罪恶的自由意志呢?为什么要让人类具有作恶的能力呢?就是为了拿个小本本记流水账吗?

或许,教士可以说,因为上帝是将自己的“自由意志”赋予了人类,如果对“自由意志”进行限定,那么就不再自由。我们先不讨论无限者是否有讨论“自由”的必要,如果上帝本身的自由意志就会导向上帝的反面,那么,要么上帝的反面是“善”的,要么上帝的自由意志本身是“恶”的。

预定论与自由意志

赵林. 罪恶与自由意志——奥古斯丁"原罪"理论辨析[J]. 世界哲学, 2006(3):9.

对自由意志的强调导致了许多逻辑上的矛盾,尤其是在面对贝拉基主义的论争时。

贝拉基(Pelagius, 约360 - 约430)是不列颠的隐修士,401到410年间来到罗马传教,405年曾与奥古斯丁发生了神学交锋。贝拉基及其追随者们的观点可以大致归纳如下:

  1. 亚当滥用上帝赐予的自由意志而犯罪虽然提供了一个坏榜样,但是它并没有败坏人类的本性和不去犯罪的能力,一个人犯罪只是出于他自己的自由意志,而不是由于亚当的遗传,因此一个婴儿是纯洁无罪的,他如果在受洗之前死去是不会下地狱的;

  2. 亚当所犯的罪只能由他自由来负责,他的子孙不应当因此而遭受苦难,为了一个人的罪而惩罚全人类是不公正的;

  3. 罪既然是由于自由意志所致,罪的解除也同样应该取决于自由意志,一个人得救的关键在于他自己的道德努力,基督并没有救赎世人的罪,他只是为人类行善做出了榜样。

毫无疑问,贝拉基主义的自由意志论将从根本上颠覆基督教的“原罪说”和“救赎论”。

针对着贝拉基主义的观点,奥古斯丁晚年写了许多论著来强调“原罪”和“恩典”的决定论意义,创立了一套形而上学的预定论思想。他指出,尽管最初的人性是纯洁无邪的,但是自从亚当堕落以后,人性就被注定成为有罪的和邪恶的。作为对人类始祖亚当所犯罪过的公正惩罚,上帝使人由原来与天使一样不朽而变成有死的,并且将人逐出乐园让其遭受各种自然的灾难和病痛。

因此,亚当的犯罪导致了两个方面的恶果:一是败坏了人的本性,二是将人抛入到病痛、死亡、灾害等各种现实苦难中(这些苦难被说成是上帝对亚当所犯罪过的一种公正惩罚),这就是“原罪”的具体含义。

虽然“原罪”的原因是由于人滥用自由意志,但是“原罪”的结果却构成了一种不可改变、不可逃避的严格决定论,它注定了作为亚当子孙的全体人类的邪恶本质、必死命运和苦难遭遇。奥古斯丁强调说,亚当的堕落已经通过一种神秘的遗传作用而使其子孙的本性“受到罪恶的污染”,因此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无罪的。包括婴儿,所谓婴儿的纯洁不过是指肢体的稚弱,而非心灵的无辜。

奥古斯丁强调,在亚当犯罪之前,人是真正自由的,他既有犯罪的能力,也有不犯罪的能力。但是自从亚当犯罪之后,意志就丧失了“自由”的含义,成为一种从恶的意志。换言之,人类的“自由意志”单纯是“自由犯罪的意志”。

一开始,奥古斯丁只是想把罪恶的锅甩到“善的缺失”头上,发现不好使;然后,试着甩到人的“自由意志”头上,发现问题更多了;最后,干脆直接说作恶就是人的宿命,你不作恶都不行了。

从后世的角度来看,贝拉基主义更加具有人文主义色彩,但此时基督教考虑的更多是对于人的控制,他们为此宁愿放弃放弃理论的合理性,也要用逻辑的暴力来规定人的思想。如果在此处放松了对“自由意志”的限制,那么后面就会有越来越多的异端邪说来挑战正统的教义。

不过,教义也并非那么重要。毕竟,宗教意识形态要俘获人,光靠嘴巴说是没有用的,更重要的是护教军和世俗力量的配合。

至于谁当受到拯救,“我们无法追问上帝进行拣选的理由是什么,因为这理由是人类无法理解的神圣奥秘”。

虽然如此,原罪说依旧有可以解读的余地。人原罪其实就是人“本性”中偏离“善”的动力,而要获得救赎,成为“应当成为的人”,则需要抑制本性中对善的偏离,不断努力去接近神。将其中的宗教意涵去掉,可以化为:

人应当不断地对抗和摈弃‘天性’的影响,方能够成为一个完善的人。

这就是“原罪说”真正的哲学内涵。

达成成就:荣耀的背后刻着一道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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